7月22日,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主持召开水法修改工作组第三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部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稿新增、修改完善的制度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指出,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决策部署,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治水事业取得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条文,把准水法作为基本法的定位,完善修改已有制度措施,为解决治水历史遗留问题、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将来的问题提供制度支撑。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制度措施的体系性、系统性、科学性;要统筹推进水法修改与防洪法修改工作,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水法防洪法修改;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加快开展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进一步简化凝练条文表述,抓紧提出高质量的草案稿。
部水法修改工作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