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改扩建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部署要求,本着“质量为本、安全为先,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严守底线,示范引领、推动创新”的原则,聚力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安全性、耐久性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流设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意见》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树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理念、全面构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格局。把质量安全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建立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稳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性、耐久性水平。《意见》还围绕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基础等四个层面,提出具体实施细则。 《意见》提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正面引导和负面曝光,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