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第三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流域管理机构生态流量管理要求。截至目前,水利部已组织制定印发118条重点河湖、217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第三批重点河湖涉及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和西北诸河的26条主要跨省支流和2个重要湖泊,其中,黄河流域、珠江流域重点河流及松花江流域丰水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均确定了生态基流目标。洪泽湖、高邮湖等重点湖泊及淮河流域池河、海河流域南运河等重点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确定了最低生态水位目标。对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径流丰枯变化剧烈的海河流域潮白河、辽河流域西辽河、松花江流域霍林河、音河及淮河流域包浍河等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确定了生态水量目标。相关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是有关江河湖泊流域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理、水资源统一调度和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水利部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落实管控措施,严格监督管理,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完善管理政策。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了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保障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把生态流量管理的政策措施,纳入到已经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和正在制定的黄河保护法,依法加强生态流量管理。二是确定管控指标。组织制定了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的工作方案,提出从2020年到2022年,用三年时间确定477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截至目前,各级水利部门已制定425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制定118条、各省级水利部门制定307条,推动建立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三是制定保障措施。对已印发目标的重点河湖,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利部门逐条河湖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将生态流量目标纳入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流域管理机构建立河湖生态流量监管系统平台,实现了生态流量实时预警和动态监控。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水资源监管信息月报机制,按月通报水利部印发的第一、二批90条河湖、137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标情况。将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泄流量纳入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断面考核要求,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以“一省一单”方式反馈省级人民政府,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责任。 通过这些工作,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方面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零散管理转变为系统推进。二是从典型试点转变为全面推开。三是从目标确定转变为在目标确定基础上实施全方位监管。这些工作推动了部分常年干涸或者断流的河流实现了河道有水,而且河湖水面不断扩大,一些重要的湖泊常年维持在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以上,河湖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水利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条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大过度开发河湖退水还河还湖力度,切实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