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简介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交通、能源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承担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科学研究任务,与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一体化管理,兼作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 历经80多年的发展,南京水科院已发展成为拥有50多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水利科研机构。现设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水工水力学研究所、河流海岸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材料结构研究所、大坝安全与管理研究所、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农村水利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海洋资源利用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和南京瑞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等研发机构。建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水利、交通、能源行业9个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办并定期公开出版8种学术期刊(包含英文期刊)。建有院本部科研及科技创新基地、铁心桥水科学与水工程实验基地、滁州水文实验基地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防洪演练基地、杭州农村电气化与再生能源研发基地、当涂科学试验及科技开发基地、无锡河湖治理研究基地。 南京水科院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科研精神,坚持“科学、规范、诚信、卓越”的质量方针,组织开展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取得了一大批重要研究成果,以黄文熙院士、严恺院士、窦国仁院士、沈珠江院士、张建云院士等为代表的科技工作者为我国的水利、交通、能源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自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至2020年底,南京水科院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8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84项。出版专著512部,获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35项。 全院现有科研人员13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英国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等国家和部省级人才130余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700多人,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南京水科院是国家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南京水科院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并拥有直接进出口权。 二、引进对象 我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引进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等水利、水运、水电相关专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 A类 1.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奖者(排名前3)。 (二)B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人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人才。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奖者(排名前3)。 4.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担任国家重大水利水电水运工程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经同行专家评议,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三)C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者(排名第1)。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4.我院重大创新研究急需,担任国内国际重要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在海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 5.担任国家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具有比较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经同行专家评议,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四)D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人才。 2.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者(排名第2、第3)。 4.我院重大创新研究急需,具有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5.经同行专家评议,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有关待遇 A类人才: 提供1000万元专项项目经费、一次性购房补贴300万元。 B类人才:提供300万元专项项目经费、一次性购房补贴200万元。 C类人才: 提供200万元专项项目经费、一次性购房补贴150万元。 D类人才: 提供100万元专项项目经费、一次性购房补贴80万元。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一人一议。 引进人才带领科研团队来我院工作,团队成员中符合引进人才标准的,享受引进人才相应待遇,其他成员的待遇协商确定。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人事处 邮 编:210029 联系人:李福臣 宗志强 电子邮箱:fcli@nhri.cn 电 话:025-85828165、85828108 传 真:025-8582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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