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是关系到南科院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南科院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先后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学术水平较高的老专家传帮带,鼓励有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挑担子,成为科研项目的具体负责人,以提高他们独立承担和承接科研任务的能力;同时,还创造条件选送一部分科研人员到国外进修深造。从院的长远利益出发,制定了有利于课题组吸收新毕业研究生、大学生的政策,逐步使课题组有一个合理的人员结构比例,不断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对青年人的定期考核,鼓励青年人把精力用到钻研业务,掌握实际本领上来。 1984年,国家人事部开始遴选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窦国仁、须清华、沈珠江,分别于1984年、1985年、1988年入选,并颁发有证书 1984年,受水电部基建司和物资局委托,南科所与华东水利学院联合举办了三期水泥外加剂研究班,参加学习的有土建方面技术或行政负责人,土建施工和质量检验人员121人,为水泥外加剂推广应用起了促进作用。同年,南科所受水电部科技司委托,与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了第四期水工模型试验研究班,有来自全国有关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学员82人。1985年统计全国共有2400多名科技和试验研究人员来院进修和接受培训。 1985年先后有19名科技人员出国攻读学位、进修、考察和参加学术活动,为了保证科研技术力量的后劲把培养的重点放在学有所长的中、青年知识分子上,在派出人员中50岁以下的科技人员有15名,占78.9%。先后派出40人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习业务和外语。院内举办外语班二期,参加学习的有40人次。还分批举办M340计算机应用班,先后参加学习的有180人次。同时,还选送30人参加管理干部学院电大、函大、夜大及刊授大学学习。南科院还受水电部委托举办水工、河工模型电测仪器学习班,为有关兄弟单位培养模型试验电测仪器人员44人。参加了丹江口培训中心的多期培训班工作。 1986年有50人参加电大、函大等业余大学学习,选派13名技工到外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另外还派出技术人员到水电部丹江口培训中心举办“土坝渗流分析与控制”、“土石坝变形与抗裂技术”等六个培训班,为部系统内各兄弟单位培训干部200多人。 1987年在院内举办了“水工概论学习班”、英语口语班,共有47位科技人员参加了学习。还有27位职工参加了电大、夜大、函大学习。 1988年3月院制定了“促进人员流动试行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之间双向选择的聘用制度。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人员配备进行了调整。为了加强人才培养,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1988年设立了院青年基金,有六项中选。 1989年共培训178人,其中科技干部151人。一大批专业技术干部参加院内外学术会议,对于提高学术水平、活跃学术气氛、增强对外联系起了一定作用。 1990年共培训108人,选送5人参加出国前的英语培训,8人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1人完成国外进修任务回国,对于提高南科院学术水平,活跃学术气氛,增强对外联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1年,南科院窦国仁教授遴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该年先后举办混凝土外加剂、船闸设计规范及水力学计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各类短训班、研讨班10期,参加学习的院内外职工近300人。 1992年,举办电脑、模型试验讲座培训班5期,受部委托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有42人参加了工程监理、计算管理、工程概预算、会计岗位培训。6人参加了出国前的外语培训,8人参加了国家教委EPT考试。 1993年,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举办的大中型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258人参加了院内外各种学习班学习。为执行中央关于“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指示精神,全院有63名职工到院属公司工作。在加快人才培养的同时,院加强了人才管理和考核,制定了“南京水科院人才流动管理办法”,逐步改变了赏罚不明,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状态。 1994年,坚持了新职工的培训制度,正常开设了职工外语培训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办法鼓励在职优秀科技人员就读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继续破格评聘12名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选派3名青年职工参加部青干班的学习。 1995年,南科院沈珠江教授级高工遴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年轻科技人才当选交通部科技英才,鉴于南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当年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作了题为“抓紧培养青年人才,不断增强科技实力”的经验介绍。 1996年,从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两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措施。(1)在青年职工中开展十佳青年的评选活动,96年院十佳青年表彰,正值南京召开全水运动会期间,邀请时任周文智副部长到会给青年人以鼓励。(2)青年科协积极开展活动促进青年科技人员业务的成长。年初安排15万元由青年科协选题进行跨部门的科研课题研究;青年科协每季组织一次青年科技人员学术报告会,学术气氛十分活跃。(3)各研究所积极举办科技讲座,由老专家系统地面向青年职工讲授专业知识,密切了老青关系。有2名青年科技人员被评为“江苏省第二届青年科技标兵”,1名被评为“水利部科技英才”,1名被评为“水利部先进工作者”。 1997年,按照部人才开发年活动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水科院1997年人才开发年活动计划》。加强青年科协的工作。年初安排15万元由青年科协选题进行跨部门的科研课题研究,每季度举办一次全院青年学术交流会,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年轻人员业务成长,选拔优秀科技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当年有2名青年被江苏省团省委评为第3届“江苏省青年科技标兵”,1名青年被省科技团工委评为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1名青年被省团工委评为“十佳青年科技之星”。 1998年,继续资助青年科协选题;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选拔优秀科技人员攻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引进人才,改善人员结构,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客座研究人员。 1999年,为促进了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定期举行青年学术交流会。在培养人才的同时,积极引进人才。99年新增硕士生8人,其中4人是由南科院培养的,新增本科及双学士人员8名。有3名教授级高工被评为博导,7名科研人员晋升教授级高工。 2000年,新增硕士毕业生8人,其中6人由南科院培养;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攻读在职硕士、博士。制定了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计划,向每位培养对象发放图书资料费补贴。举办了内部质量审核员、英语口语、办公自动化、计量法规等培训班。 二、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 南科院是国家首批批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1)学位字第018号文]批准南科院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确定的2个博士学位学科专业为: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指导教师:严恺、黄胜、窦国仁等;可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1)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2)岩土工程(3)水工结构工程(4)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1986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86)学位字011号文件公布南科院岩土工程专业为“第三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并以(86)学位办字025号文批准沈珠江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批博士生指导教师。1993年批准“材料学”硕士授予权;1998年,国家人事部批准南科院设立“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至此,南京水科院已有三个学科专业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和材料学5个学科、专业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批准成立,由窦国仁等十九人组成,窦国仁任主席,柴恭纯、须清华任副主席。1993年,水利部《关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的批复》(科教学[1993]112号),同意南科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由窦国仁等十九人组成,窦国仁任第三届评委主席,须清华任副主席。南京水科院在水利部、交通部和电力工业部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办学能力和招生规模逐步发展壮大。1984年至2000年,全院共招收博士17人,授予学位15人;硕士100人,授予学位97人,专业涵盖了土木、水利工程及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五个二级学科。 南科院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在1995年以前,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遴选时间和标准,上报符合条件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填写申请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方获得博士生导师。199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改革后,院博士生导师是由主管部水利部审批的。从2000年起南科院遵照国务院学位[1999]9号文的精神自主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具体的遴选办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执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是按照“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聘任硕士生导师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遴选。至2000年,南科院有博士生导师10余人,硕士导师100余人;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拥有一支以窦国仁院士为学术带头人的专家队伍;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拥有一支以沈珠江院士为学术带头人的专家队伍。指导老师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并且各层次人员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科研成果丰硕,科研经验丰富。在研究生教学体系上,在理论学习上,充分利用南京高校密集的优势,把研究生理论课程学习安排到河海大学、南京化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等高校进行,利用高校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建设来提高研究生的理论水平。 南科院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积极开拓生源,动员和选拔优秀人员报考,提高入学研究生素质。多年来,主动与相关专业的高校联系免试推荐生,统考后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又积极联系调剂生源。同时,进一步挖掘青年科技干部的潜力,并制定《关于推荐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报考我院在职研究生暂行办法》,采取内外相结合和在学期间经济上优惠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根据教育部1990年对科研单位只为本单位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这一时期院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定向生,毕业后基本留院工作,因此研究生毕业后都能在本单位得到比较好的安排使用。 南科院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结合本人具体条件和准备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制定出相应的学习计划。强化研究生的论文管理工作,论文选题适当,既要有先进性又要能按期完成。论文完成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与研究生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严格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确保论文质量。在实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优秀奖学金制度,制定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助研费办法》,研究生根据学习成绩优劣,论文进度与质量,可获不同等级的优秀奖学金,从而激发研究生的内在潜能,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良性循环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