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社会系统,它受到自然科学规律的约束(如行星引力规律,热力学原理,化学和生物以及生态系统的平衡等),同时还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影响(宏观、微观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理论等)。因此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主要反映在自然科学规律与人类行为“规则”之间的关系上面,而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又体现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规律)与制度(规则)两者的关系上,其中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制度(规则)的阻碍作用。这些制度(规则)的形式包括非正式的(如深烙于人们思想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正式的(法规、宪法、法律等)、管理方法(地方法规、管理条例等)和资源的分配方式等。这些制度在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十分重要,它制订了保持社会系统运转的“游戏规则”,同时指导和约束着公众和个人的行为。这些制度的制定应该适应气候、能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应该考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长期和中期的目标及其影响。在美国,由于在国家边界、人口密度以及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因素影响,这些制度的制定与欧洲具有很多不同点,并面临较欧洲更大的挑战。 有三条研究结论值得关注: (1)在研究气候、能源、环境和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的关系中,科学技术和制度是同样重要的; (2)在应对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中,非正式的制度往往较正式的制度(规则)或管理方法更为重要; (3)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方面,相应制度的细致分析是十分重要的。
(王银堂于美国GMU 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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